國小自然老師可能告訴過你,光有紅、綠、藍3種原色。之所以叫它們三原色,是因為它們是不能由其他顏色組合而成的特別顏色;但是到了國中,理化老師會告訴你,光只不過是電磁波中人眼可見的那一部分。不過,既然同樣都是電磁波,自然就沒有所謂的「原色」,區別只在於波長不一樣罷了,這樣豈不是跟國小老師教的內容互相矛盾?到底該相信誰?答案是——兩者都沒錯。在物理世界裡,國中老師說的無疑更接近事實。所謂的光,其實就是人眼可見的電磁波,波長大約落在約380至780nm這個區間。不同波段間並不存在所謂的界線,你大可以自己決定要把它切分得多細;就像我們習慣將彩虹分為紅、橙、黃、綠、藍、靛、紫7種顏色(註1),但就算分成2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