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是現代民主國家中,相對重視新聞與言論自由的地方,然而這樣的自由並非一蹴可及。過去英國政府曾以維護社會秩序為由制定《謀叛誹謗法》(law of seditious libel),凡是公開批評政府官員或教會職員者,都可能因此被判有罪,這種法律思維也影響了早期的美國政府。直到1960年代發生了「蘇利文案」(New York Times Co. v. Sullivan),美國社會中的新聞與言論自由,才掙脫了謀叛誹謗的枷鎖。這起訴訟案被視為美國司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,影響了許多人看待新聞與言論自由的方式。傾聽他們的吶喊「蘇利文案」發生的背景是美國民權運動高漲的年代。當時重要的運動領袖馬丁.路德.金恩(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