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腦相關科技設備,已是現代人生活不可或缺的一環。不論是利用電腦撰寫文章報告,或透過電腦登錄社群媒體,瀏覽其他人的資訊動態,電腦與我們的生活密不可分。隨著電腦在我們的生活中的重要性不斷增長,隨之而來的問題也不斷攀升,許多使用電腦的行為,應該被規範處罰,但因為電腦使用行為多與一般傳統犯罪行為的模式不同,很難利用過去《刑法》的罪名進行處罰。立法者考量科技變遷、時代潮流,還有法律中的罪刑法定原則,於是便在《刑法》內制訂了妨害電腦使用罪章(註1),以處罰新興的犯罪型態。妨害電腦使用的犯罪行為,與傳統的犯罪較不同。在我們未意識到的情況下,網路遊戲內的行為,可能就已經違反了《刑法》的規定,讓我們以一個簡單的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