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今許多人的手機會綁定信用卡,以提高購物、繳費等行為的便利性。原本這樣的做法是沒有問題的,但有些長輩會讓小孩使用自己的手機,一不注意,小孩可能就在未取得長輩同意的情況下,不小心或趁機購買了很多東西。根據現行民法規定,未滿20歲(註1)的青少年(註2),原則上所有的行為,都需要經過長輩同意才具真正的法律效力。看樣子,小孩的父母或照顧者可以依此要求退款。不過,如果事事都要長輩同意,那麼商家老闆還敢販賣東西給小孩嗎?為了避免這種情況造成的生活不便,法律將以下這種情況排除在限制之外:只要是日常生活合理且必需的開銷,就不用獲得長輩同意。例如上下課搭乘公車、購買課業用的書籍等,對於青少年而言都算是合理的金...